小班
威望: 3012000
- 金錢
- 0
- 註冊時間
- 2015-1-13
- 居住地
- 上海
- 出生地
- 台中 台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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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今天去房产交易中心办好了房产税重新认定,来跟大家分享一下:
坐标:闵行区房产交易中心
背景:原有免征房产税的条件是持台胞证"居留"签注满三年,且为唯一住房,可免征房产税.可是去年以来大陆政府取消了对台胞证的签证,所以这项规定变得无法执行. 我是去年购买的房子, 去年的房产税只好先交掉了, 一直到最近新政才出来, 今天正好去办理了重新认定, 今年及以后都不用再交了.
新政条件: 唯一住房仍保留, 居留签注满3年也保留,另外增加了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"连续"满三年的免征条件.
就是说,现在不需要居留签注,只需要在沪工作并缴纳个税满三年且唯一住房即可.
注意: 个税是"连续"缴满三年,中间如果有间断的,所有中断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.
带好台胞证,房产证,原来的房产税认定书, 去税务局开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,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.当场办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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